新中式紅木家具的設計形式上和諧美闡發
西方和諧文化的哲學闡釋
中西方的文化在“和諧觀”上不謀而合,這意味著“和”是人類共同的精神需要和心理積淀。所不同的是中國古代先哲從倫理學、政治學等方面探討和諧的,不僅強調形式上的和諧美,而且注重內容上的和諧美,講究形式和內容上的統一和諧;而西方對于和諧的探索則是從宇宙學、美學等方面分析的,不論是總體上肯定和諧的價值與意義,還是辯證地分析和諧的本質和機制,則都比較注重外在形式的和諧美,與中國古代的“人生和諧觀”不同,所體現的是一種“數理和諧觀” 。
3.1 西方和諧文化理論研究
西方對于和諧理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學和美學領域,而對于和諧原則的應用則涉及音樂、美術、雕塑及手工藝等諸多方面。自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提出“美是和諧”的論述開始,西方哲學家在對美學的論述中,和諧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命題,從本體論到方法論都有闡發。
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學派通過對音樂節拍和天體運行的數理分析,提出了“數的和諧”說,并認為“美是和諧”,而和諧是圍繞數的比例排列而形成的。畢達哥拉斯指出:“整個的天就是一個和諧,一個數目?!?nbsp;
在其看來,這種關系、比例和對稱等均衡狀態產生了和諧,和諧是一種絕對的存在。而基于此研究之上的黃金分割比、波里克利特的三段式人體結構等更是直接應用到雕塑、建筑及繪畫領域,成為審美的根本性原則,并認為這是造物主預先安排好的,他們所發現的和諧規律是“上帝的解碼”。但畢達哥拉斯學派對于和諧的理解過度專注于數的解釋,將數作為本質存在,而忽視了構成和諧的其他因素。乃至近代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(G.W.Leibniz,1646—1716)持有的是多元平行統一觀,在主張身心即物質和精神在序列上二元共時對應平行的同時,主張萬物協同并發和“前定和諧”,他指出:構成宇宙整體的“單子”間原本是“自我封閉”和“互不相干”的,是上帝的預先安排使它們處在一種和諧的關系之中。
繼畢達哥拉斯之后的愛非斯學派的創始人赫拉克利特在其著作《論自然》對和諧的本質進行了探討。其認為和諧的狀態并不是與生俱來的,“萬物既是和諧的,又不是和諧的”,世界上并不存在著絕對的、靜止的和諧。對立和斗爭才是絕對的,是第一性的,而和諧是由對立和斗爭造成的,是對立和斗爭的一種結果,永遠都只能是第二性的。他還認為:“美在于和諧,和諧在于對立的統一?!薄盎ハ嗯懦獾臇|西結合在一起,不同的音調造成最美的和諧?!奔春椭C之美在于對立面的斗爭、沖突和抗衡,差異和對立面是造成和諧的原因。這也就明確提出了“對立統一”的辯證和諧說,強調和諧是對立的矛盾因素之間的融突。
此外,蘇格拉底、柏拉圖、亞里士多德等人都把“和諧”理念引入政治和社會領域。柏拉圖闡述了“公正即和諧”的觀點;亞里士多德作為古希臘百科全書式的思想家提出了“中庸”和諧說,他認為:“中庸致和是人們行為的最高典范?!倍@一觀點也被廣泛應用到其政治學和優良城邦的建設理論之中。
到近代,黑格爾在其著作《美學》中對和諧觀進行了較深刻的探索,他認為比例、均衡等構成的數的序列是構成和諧的主要內容。在對建筑、雕塑等藝術體系的論述中,他對古希臘“數的和諧”進行了較細致的闡釋,對于赫拉克利特的“對立和諧觀”也進行了充分肯定。在黑格爾看來,簡單的東西、一種音調的重復并不是和諧。差別是屬于和諧的;它必須在本質上、絕對的意義上是一種差別;實際上,黑格爾強調的是“本質上的統一”“具體的同一”,以矛盾、差異、對立、斗爭這些因素來促成和諧,而和諧美則是構成形式美的最高層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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